單位名稱 | 區紅十字會 |
---|---|
主要職責 |
杭州市拱墅區紅十字會(以下簡稱區紅十字會)機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標志使用辦法》,宣傳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和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 (二)擬訂紅十字救災備災工作相關方案并組織實施。制定應急預案,建立紅十字應急救援體系。在戰爭、武裝沖突和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緊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三)擬訂應急救護培訓相關方案并組織實施。普及應急救護、防災避險和衛生健康知識。開展組織志愿者參與現場救護。在易發生意外傷害的行業和人群中開展紅十字應急救護培訓,提高應急條件下的救護能力和水平。 (四)擬訂面向困難群體開展扶貧幫困等人道救助活動的相關方案并組織實施。依法開展募捐活動,依照法律法規管理募捐款物。 (五)依法參與、推動無償獻血、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參與開展造血干細胞捐獻的相關工作。 (六)組織開展社區紅十字工作,在社區建立紅十字服務站,為困難群眾提供服務。 (七)組織開展紅十字志愿服務與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引導社會公眾參與紅十字人道事業,倡導紅十字人道、博愛、奉獻精神。 (八)依據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在戰時協助軍隊醫療部門救助傷病員,開展戰場救護、傳染病的防治、戰區平民救助等人道救援活動。 (九)參與國際人道救助工作;開展與國際、國內紅十字會、紅新月會及其他組織的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紅十字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
單位地址 | 杭州市拱墅區北城街55號人防大廈A座325室 |
公開(監督)電話 | 88258957 |
辦公時間 | 9:00-12:00,14:00-17:30 |